读庄子《齐物论》有感
Nick Yam Lv7

读《庄子·齐物论》,有这么一种感觉,那就是“仰之弥高,钻之弥坚”,但是又欲释卷而不能,欲摄神而更游。相比于《逍遥游》的大气洒脱逍遥任性,《齐物论》就显得比较精深博大迂回反复。

前一次讨论课上,大家在讨论时特别强调了庄子思想对现实社会的意义。但是我觉得,我们有时候还是应该从历史的角度来审视这本著作。正是 面对战国百家争鸣的烦乱形势,庄子用道家超然的态度对待各个学派的争辩,庄子乃作《齐物论》,让世人们重新体会与 自然 为友的逍遥自适,旨在解开人们心灵的桎梏。庄子主张破除 社会 议论的绝对性,用自然齐一的态度看待人们的是非争辩,并以多元化的价值标准评价人世间的是是非非,从而使人们卸下沉重的心理包袱。道家以道为宇宙之总法则,认为人和天地万物均出于道,均应遵循道,因此,人们最终向自然之道回归,心灵桎梏得以消除,真正达到逍遥自适的生活境界。

一.文题释义

读《庄子·齐物论》,就不能避免讨论一下这篇重要哲学散文的题目了。 关于《齐物论》的解题,大致有三种 说法 :一为“齐物”论,二为齐“物论”;三为“齐物”论,齐“物论”兼之。第一种“齐物”论,重在齐物,为齐物之论。第二种齐“物论”,重在齐论,为齐论之论。第三种“齐物”、“齐论”兼之。 我的理解是, 前者是本体论,庄子主张万象齐一于‘道’,本质上是没有彼此 和 差别的,彼此 和 差别都是虚幻的现象;后者是认识论,庄子主张齐是非。陈少明 先生 在此种解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齐物论》篇名理解为齐物我,合起来构成齐“物论”,齐万物,齐物我三义:齐物论是对各种思想学说,进行一种哲学批判,其重点不在是非的标准,而是 对 是非本身的正当性的质疑。 。 细读文本我们就可以得出这一结论:“齐物论”者,为“齐物”、“齐论”二义,“齐物”者,万物通化为一于道,“齐论”者,齐是非之论,前者为后者之根基,以“齐物”论来达到齐“物论” 。但是根据课上陈老师的说法,这些庄子的题目有可能是后人加上去的。这很令人灰心,因为以这个为前提的话,一切相关的讨论将变得毫无意义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样的讨论还是有助于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齐物论》的深意。但就重要性而言,齐论为重:是非之辨(朝三暮四) —— 美丑之辩(毛嫱丽姬,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 —— 生死之辩(丽姬之泣) —— 梦与醒之辨(蝴蝶)中就可见一斑了。

二.鸟瞰全文

全文大体分成七个部分,第一部分至“怒者其谁邪”,从子綦进入无我境界开篇,生动地描写大自然的不同声响,并且指出它们全都出于自身。第二部分至“吾独且奈何哉”,推进一步描述社会各种现象和人的各种不同心态,并指出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又都是出自虚无。第三部分至“此之谓以明”,说明是非之争并没有价值。万物都有其对立的一面,也有其统一的一面;万物都在变化之中,而且都在向它自身对立的那一面转化。从这一意义说,万物既然是齐一的,那么区别是与非就没有必要,才智也就成了没有价值的东西。第四部分至“此之谓葆光”,进一步指出大道并不曾有过区分,言论也不曾有过定论,人们所持有的是非与区分并非物之本然,而是主观对外物的偏见,物、我一体,因而是非无别,容藏于一体。第五部分至“而况利害之端乎”,从忘物才能齐物入手,说明认识事物并没有什么绝对客观的尺度,因而人的言论也就没有确定是非区别的必要。第六部分至“故寓诸无竟”,借寓言人物之口阐述齐物与齐论的途径,即忘掉死生、忘掉是非,把自己寄托于无穷的境域,从而遨游于尘埃之外,这也就进一步说明物之不可分、言之不可辩。余下为第七部分,通过两个寓言故事表明“无所凭依”和物我交合、物我俱化的旨意。

三.“吾丧我 ” 与三籁的讨论

开篇 由南郭子綦隐机而坐“吾丧我”的生命状态导入全文的思考 ,开始了认识论的思考。在本文开篇,庄子就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那就是“吾”和“我”的区别在哪里。记得在中学学过一篇古文《邹忌讽齐王纳谏》,在其中就涉及了这个问题。“我”的感情色彩要比“吾”浓重好多。所以邹忌在与妻子的对话中使用“我”而对妾及外人则称“吾”。根据当时春秋战国的语言习惯应当相对一致,理解庄子这里的“吾丧我”就有了一定的突破口。当然在庄子汪洋恣肆的语言艺术中,他对这两者加入了自己新的理解。结合全文,我们不难发现,“我”是带有“成心”的,而“吾”则相对来说是较客观的认识世界的一种状态。 庄子是用这两个似乎相同的人称代词在指示着“人”的不同的存在状态。

接着,庄子开始谈起了三籁, 但却又随即撇开“人籁”、“天籁”,而独将“地籁”铺敍描写一番, 为 下文穷尽种种人情世态作出铺垫。然 后 迂回推进,由种种不齐的人情,逐步导出“是非”二字。 于 是再深一层,进一步追究 产 生是非的根源——“成心”。至此,行文似乎已断。但文章却以“言非吹也”一句,遥接“吹万”云云,则断处即续。 于 是又由言有彼此而论述诸子百家的是非丛生,由是非丛生而论述道之所以亏,由道之所以亏而论述物论之所以不齐,逐步推出全文的论点:“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 为 一” 。 随 后 即连设三喻,重发此旨。最 后 ,借罔两之问,引出庄周之梦,关锁全篇,并照应开头“丧我”之意。我们看《齐物论》里子綦为子游说三籁,其实只是在地籁上说,当子游懂得了“地籁则众窍是已”,又自言“人籁则比竹是已”之后,他向子綦请问“敢问天籁”。面对子游的问题,子綦却不能用“天籁则 …… 是已”来回答,而只是说“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这几乎是遁词。子綦不能用定义的句式或同一性的句式来答问,是因为天籁并不是人籁、地籁之外的另一个“什么”,用郭象的话来说,就是“天籁者,岂复别有一物哉”,天籁只是一个“境界”,这种境界需要 理解并 超越人籁和地籁去领悟。需要超越的东西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人籁的成与亏和地籁的分与别。 我很喜欢这一句话。 庄子说:

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

郭象注曰:夫声不可胜举也,故吹管操炫,虽有繁手,遗声多矣。而执鸣弦者,欲以彰声也,彰声而声遗,不彰声而声全,故欲成而亏之者,昭文之鼓琴也,不成而无亏者,昭文之不鼓琴也 。

我想, 正是因为有“亏”,人籁才有“成”,因而成为“有”,同样,地籁也正是在众窍彼此有别的条件下才成为“有”的,而天籁之成为“有”,靠的却是对人籁之有成亏、地籁之有差别的揭示,天籁不能直接言说,只有通过说三籁而揭示人籁之有成亏和地籁之有差别来使“天籁”透露 。所以我忽然就怀疑起庄子的思想存在矛盾。因为一方面他强调“齐物 ’ ,另一方面还是通过事物的差别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我更倾向于齐论了。但是我后来又想,庄子是相对的唯心主义者,所以他的“ 齐物 ” 并不是否认事物的差别,而是在承认差别实存的前提下,在精神上不刻意于差别,于是不生是非、好恶之情。若精神执着于是非、好恶,无疑是给自己戴上沉重的心理枷锁,人类将无法逍遥而游,而只能是“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抅,日以心斗”(《齐物论》),纵观庄子的思想,齐物之论是为其逍遥以游的目的而发的。“逍遥”、“齐物”都是讲精神,而不是别的。此外,《庄子》中讲:“纯素之道,惟神是守;守而勿失,与神为一;一之精通,合 于 天伦。”(外篇《刻意》)这就更直接清楚地讲出惟有精神能体道。 昭氏之鼓琴与否已然不再重要,鼓之,则为妙音,不鼓,则“无声胜有声 ” 亦是妙极。重要的是自己的心而已。

四.疑问

“莫若以明 ” 到底是什么意思?陈怡老师说是以道明之。我觉得,在《齐物论》中这句话不是这么简单的。 《齐物论》中“以明”一词共出现三次:

(1)“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2)“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故曰莫若以明”。

(3)“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据闻一多说当读作“鄙”)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如果假设前两条说得通,但是第三条就不是太通了。

有人又说, “莫若以明”之“以”字当训为“已”。“以”、“已”二字在古代互相通用。 似乎可解,但意义匮乏。不知道还有什么高见。

读庄子,我颇有感悟,虽然不是很成熟,可能还有些根本就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的解读。但是我还是想与大家分享:主要是对是非争辩的齐一。庄子否定社会议论的绝对性就是否定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所有议论。他对于战国百家的议论纷纭,虽然不赞成,但却不正面反对任何一家的理论,反而是从知识的绝对性 问题 入手,瓦解所有的社会议论的绝对性。人们都是以自己的知识和经历为背景,以自己的立场为坐标而作出议论的,因而议论总有一个观念上已经预设好了的出发点,总有一个特定的发言角度,所以永远不能无限地扩散这个观点的适用范围,当所有的议论都在一定范围使用时,它们是有效的。可惜的是,人们在辛勤地钻研出了任何自以为极端宝贵的观念之后,都是无穷扩散、任意解释,反而无限地普遍化了自己的观点,使之趋于僵化。如果我们心胸宽广,没有任何成见的话,我们都可以相当充分地理解任何观点的有用性,并进而欣赏这些观点的智慧形态,当然也同时清楚地知道这些观点的适用范围。然而世人心胸多不开朗,有了一点见解就要钻牛角尖,得了一点经验,就要无限地推演 。 所以庄子说: “ 欲是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齐物论》),与其喋喋不休于是非曲直,不如以平静的心情去关照事物的本来面目。 我觉得这一点在现实社会中是极其有价值的。真正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以一种开放的心态来理解我们思想以外的东西,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境界。

庄子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庄子的著作是留给人间的悲剧曲谱。庄子不与统治阶级同流合污,深受贫穷与痛苦的长期折磨。他不但能超脱于人世的哀乐之情以外,而且还从自然万物生生不已的变化中,找到了超越于悲哀之外的自然基础,甚至他是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将要降临自身的死神。他求得与自然运行机制的合一,在这种合一里,找到心灵的慰藉。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齐物论》)

然而,在这种自然主义的屈从中,却蕴涵着既是属于庄子个人的同时又是属于我们民族的冲决一切网罗的意志与能量,这在另一名篇《逍遥游》中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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